国务院已批准《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

根据国函〔2026〕59号文件,国务院已收到体育总局关于《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送审稿)》的请示。

现批复如下: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下称《规划》),并要求体育总局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体育强国建设目标。具体包括: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推进“三大球”振兴发展;加快体育产业提质扩容升级;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深化体育领域交流合作;提升体育发展支撑能力。最终目标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体育工作的满意度和体育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新局面。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应将《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和改革举措与本地区“十五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确保《规划》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得以落实。涉及《规划》实施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需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各相关部门需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合力推动体育强国建设。体育总局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如遇重大事项,需按规定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6年6月29日 (本文件公开印发)